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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案讯 | 中闻所孟韬律师代理的贩毒案嫌疑人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2020年12月3日,孟韬律师代理的贩毒案嫌疑人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代理本案时,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近一个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孟韬律师及时阅卷并向检察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从嫌疑人主观恶性很小、人身危险性极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等不同角度发表意见,认为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建议先行取保候审。10月下旬检察机关将嫌疑人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这也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好基础。
在辩护意见中,孟韬律师代理的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后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一次;查阅补充卷宗后,孟韬律师发现补充证据可以印证嫌疑人对所贩卖药品内含有毒品没有明确的认识,进而在补充辩护意见中提出嫌疑人存在存疑不起诉的可能,后被检察机关采纳。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是刑事辩护工作的关键阶段;立足证据分析的辩护工作往往能够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ZHONGWEN
孟韬 合伙人
● 孟韬律师,中闻刑辩学院诈骗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学士、刑法学硕士,在检察系统工作十余年,有丰富的刑事诉讼经验。
● 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诉讼(偏重侵财类、公司经济类等犯罪)、刑民交叉、民事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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